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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打击传销:查获24人

这些人虽互称“家人” 但时刻强调服从

2019年10月12日10:30 |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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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抓捕时,他们在“家和万事兴”下开会

10月11日,长沙市月湖大市场,开福区政府打传办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现场抓获了多名传销人员。实习记者 张云峰 摄

一个房间住着好几个人,客厅贴着“家和万事兴”的字样,动不动就聚集开会,每天要写报告、写感想,不断拉熟人入伙,越陷越深……这些令父母、家人心痛的传销行为,有人却执迷不悟。10月11日上午,一场打击传销行动在湖南长沙月湖大市场火速开展,行动由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打传办组织,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月湖街道综治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参加。短短一上午查获传销人员24人。

查获传销人员24人,抓获时他们正在“开会”

在月湖大市场一栋民房内,执法人员和街道负责人突然敲门,8个年轻人正聚在一起“开会”。在客厅的墙上,还贴着“家和万事兴”的装饰字。这种装饰字在传销人员的出租屋很常见,执法人员突击几个传销点,好几次遇到涉传人员就坐在“家和万事兴”底下开会。

很多传销人员之间也会将同伙称之为“家人”。但所谓的“家”时刻强调服从,所谓的“家人”在时刻限制着参与者的行动自由。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了不少写着感想的笔迹或会议记录。有人写道:“我在启动的这些天里也会谦虚地去跟家人们学做菜,除了这些我做到了服从、配合。”一本笔记本上写着所谓的“规范”:“晚上外出必须经推荐人或家人同意,七点之前必须回到房间,因为晚上我们要学习。”“男士必须有两人结伴同行,女士必须有两名男士陪同”。一名23岁“新人”是被自己同村、是初中同学又有亲戚关系的人介绍来的,而他的基本情况被这位介绍人详细记录在案,甚至包括其母亲发生过车祸,和姐姐关系不太和谐等私密的家庭信息。

此次行动抓获的涉传人员都是外地人,大多来自广东、广西。他们都是年轻人,大多数是90后,最小的是00年出生的,仅19岁。这些年轻人有的是“新人”,有的人却已经是执法人员熟悉的“老面孔”。在一个出租屋内,执法人员一进入,一名来自江苏的涉传人员迅速拿起自己的手机想要操作,执法人员反应迅速,立即制服了这名涉传人员,原来他想要删除手机上的一切记录。

一上午,执法人员共查获24名涉传人员。在现场,执法人员要求涉传人员在“不再从事传销活动承诺书”上签字画押,对于涉传人员将尽快联系其家人并进行遣返。

“最难受的是看到涉传人员的家人来找人”

虽然这些传销组织处处以“家人”互称,但他们却不知道真正的家人才会为他们感到心痛。

“你知道传销违法吗?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的爸爸妈妈吗?”在打传现场,月湖街道公共安全办主任陈立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涉传人员中一名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男生引起了陈立的注意。他叫小李,是四川人,1995年出生,在陕西读大学,去年毕业。在街道人员给他们做基本信息登记的同时,陈立忍不住问起小李:“你怎么来的?”“同学介绍。”“交了多少钱?”“三千。”“赚了钱吗?”“没有。”“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我儿子就比你小一岁,赶快回去吧。”陈立由衷地说。

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戴曙光告诉记者,一周会进行好几次打击传销的行动,他坦言,“最难受的是看到涉传人员的家人来找人。”如今从事传销的以外地年轻人居多,大多数人的家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女从事传销,或者知道却无力阻止。除了打击传销窝点,执法人员和街道还经常接待从外地赶来找孩子的家长。他说:“曾有个七十岁的婆婆,跟我们提的一个请求你肯定想不到。她请求我们把她的女儿关一年。她女儿从事传销,4岁的孩子放在家里不管。”

长沙严厉打击传销,要求不得为其提供场所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10月1日起实行。《通告》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与传销。通告尤其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对于房屋出租者,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第七条,租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进行登记,登记之日起3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辖区公安派出所。《通告》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抵制传销,发现传销线索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89971688,市公安局:110)或“互联网+群防群治”星城园丁APP网络平台举报。(记者 李姝)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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