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每年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50个小时
司法部发文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司法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服务质量。
据了解,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鲜明特色和内在要求。《意见》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第一份专门性文件。
《意见》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保障作出规定,鼓励律师服务特殊群体,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调解矛盾纠纷等工作。重点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创新服务形式,积极发展“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将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评先评优挂钩。
《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负责指导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要求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争取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等形式拓宽经费来源。各地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协会负责人,选派律师参加国内外交流培训等活动时,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介绍,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律师行业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大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引导、支持力度,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布会由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主持。(记者 张昊 刘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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