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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4.6%

2019年11月16日08:46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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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4.6%

“感谢检察院给了我赎罪的机会,感谢司法机关宽大处理!”日前接到司法文书,担任某民营企业技术总监的杨某多次向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鞠躬致谢。

杨某负责该民营企业的科研创新工作,是企业不可缺少的技术人才。但今年年初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综合全案审查,认为杨某在犯罪中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积极自愿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表现诚恳,杨某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在对其充分进行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决定通过不起诉对其从宽处理。“这样处理既给了杨某自新的机会,也为企业的发展保留了人才。”该民营企业负责人深表赞许。

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对13184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今年10月,该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74.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之初,陕西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培训,帮助大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今年10月,该省检察院再次对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进行专题培训,将最新政策导向及时传达到办案一线。目前,铜川、延安、榆林等市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比例已超过60%,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全部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且均被采纳。

陕西省检察院还就建立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同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协商沟通、达成共识,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和规范化程度。今年7月以来,陕西省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协调法院在看守所或办案中心设置速裁法庭,不少基层院已经建立了案件“一站式”办理模式,大大减少了案件流转时间。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的权利,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记者 倪建军 通讯员 范继东)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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