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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取证 追加8起贩卖毒品犯罪事实

厦门思明:一起制作并贩卖大麻饼干案获判

2019年11月16日08:54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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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引导取证,追加8起贩卖毒品犯罪事实

在野外摘取大麻叶,碾碎后与其他原料混合自行制成大麻饼干并通过微信贩卖,一小块饼干售价高达50元。日前,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金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一年零五个月。

金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都有吸食大麻的习惯,居住在云南大理某别墅区内。今年初,金某欠下一笔钱被诉至法院,两人不想着取财有道,却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居住的地方野外生长着大麻,随手就能采摘,于是两人索性“零成本”地做起大麻饼干的生意。

从此以后,别墅成了金某与李某制作大麻饼干的“作坊”。制成后,一小块50元的天价“毒饼干”被两人分装在罐子里,经过“伪装”,从外表上很难察觉出异样。随后,金某在朋友圈发布“毒饼干”广告,陆陆续续地吸引了不少“瘾君子”。因为一名暂住厦门的女子向其购毒被抓,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金某夫妻从云南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翻阅案件材料时,检察机关有了新发现。“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仅认定一起犯罪事实,认定金某、李某将53.8克大麻饼干贩卖给厦门市思明区的韩某。但在案的快递物流单据有着高度可疑的相似之处,几张确认由金某或李某寄出的物流底单寄件人一致化名为‘米雪’,且邮寄物品均注明为‘食品’。”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

对此,思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夯实定罪细节:一方面,积极寻找收件人制作笔录,并进行数据恢复,及时调取相应联系购毒的通讯记录,及时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在取得新定罪证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审讯突破,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金某与李某终于供认还有8起犯罪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9起贩卖毒品事实对金某和李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对于检察环节追加的8起贩毒事实,被告人金某、李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全部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张仁平 通讯员 董文静 付明明)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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