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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监督拆除学校周边高危简易房

2019年11月24日08:4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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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官监督拆除学校周边高危简易房

“有了独立厨房,我就不用天天老想着拧煤气罐的开关了!”今年11月3日下午,江苏省涟水县某镇的出租屋里,许大妈一边给上小学的孙女准备晚饭,一边对上门作回访的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胡慧慧感叹地说。

就在4个月前,许大妈还和老伴、孙女挤在该镇中心小学门口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简易板房里。而事后令检察官不可思议的是,当地像许大妈家这样租住简易板房的,还有56名学生以及63名留守的陪读老人。

“这些简易板房不仅材质极具易燃性,而且屋里人与煤气罐共居,地上则是杂乱无章的电线,一旦着火,直接威胁到100多位老人与孩子的生命安全。”6月25日,一名涟水县检察院聘请的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反映,一所乡镇中心小学附近建有大量简易活动板房,供附近上学的学生及家长租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过检察官走访调查,这些简易房居然是村民周某占用集体土地,私自搭建的。

“活动板房怎么能作为住房出租?住的又都是学生和老人,用火、用电、用气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检察官胡慧慧在现场调查中发现,两排简易板房,全部用的是白色泡沫板材,隔出50个房间,每间不到10平方米,专门租给在对面中心小学上学的孩子和陪读老人使用。

胡慧慧回忆说,狭窄拥挤的屋子里边放满了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桌子上摆满了陈旧的电饭锅、电磁炉、微波炉等,桌子下面放着落满油灰的煤气罐,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铁床,床边的插电板上布满了电器插头,地上是杂乱无章的电线,看着让人皱眉。“担心煤气泄漏,住在这提心吊胆的。”许大妈向胡慧慧反映。

为什么不选择好一点的出租房,却偏偏挤在隐患重重的简易板房里?一位接受调查的老人无奈地说,“费用便宜啊,一年才800块钱,离学校也近,孩子父母都出去打工挣钱了,我们忍忍就过去了。就是天天提心吊胆,害怕出事情,所以买了灭火器,以防万一。”的确,在检察官走访中发现,租住板房的家庭几乎每家都配备了一个小型灭火器,可这能管用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胡慧慧通过询问,确定这些活动板房均是由当地村民周某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私自建造,且已经建成3年,周某的行为明显违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什么没有人监管这一行为?随即,胡慧慧带着问题走访了该镇国土资源服务中心,得知该中心已于2016年就将该情况书面报告镇政府,镇政府为此也多次找到周某,要求其抓紧时间拆除板房,但周某一直拖着不拆。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同时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政府应保障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等,这些规定都显示因为镇政府不作为,导致未成年学生、家长、周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处在危险状态、达3年之久,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不论什么情况,一定要抓紧把这些板房给拆了,确保孩子们住得安全放心。”胡慧慧将查明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随即与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一起商定解决方案。

为了督促镇政府积极履职,涟水县检察院及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由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陶书祥专程送达镇政府。

检察建议发出后,镇政府派专人再次找到周某,要求其抓紧拆除简易板房。与此同时,检察官成立普法宣传队,分头向租住的学生、家长阐明居住简易房面临的人身安全隐患,引导帮助学生家长理性平和地搬离简易房;对有困难的家庭协同镇政府为其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因为有部分孩子愿意走读,检察院又和教育部门、学校协调新增多辆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并对辖区内其他简易房进行排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19年9月开学前夕,该镇中心小学周边所有简易板房均已拆除,57名就读学生均已被妥善安置到附近镇上租住,土地恢复原状,正待明春开始播种。(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汪 彦 陈明卉)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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