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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侵犯第三人利益

湖北仙桃:监督一起标的额上千万元民间借贷案获改判

2019年11月26日08:33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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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虚假诉讼侵犯第三人利益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与晏某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经法院再审后获改判。

2017年2月,时任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造项目部负责人的赵某在其承接的项目部工程款即将拨付之际,担心案外人提起诉讼导致该笔项目工程款被法院冻结,企图通过诉讼方式保全项目部的资金。赵某遂与案外人肖某合谋,伪造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与肖某的亲戚晏某签订本金800万元及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条。同年3月,晏某向仙桃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同年4月,作为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赵某和晏某向法院申请庭前调解,后法院作出调解书。同年11月,项目工程合伙人袁某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被驳回。2017年12月,法院依据晏某的申请,裁定强制执行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对第三人到期债权1035.58万元并提取了该到期债权。袁某遂向仙桃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仙桃市检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晏某与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及赵某并无经济往来,并不存在借贷关系。作为案件主要证据的两张借条是肖某与赵某协商确定后由赵某书写,为了支持该借条,肖某和赵某向法院提交了两张银行流水单据,但该单据与借条无任何关联。

晏某、赵某、肖某等人虚构晏某与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民间借贷关系,提供虚假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5月31日,三名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随后,仙桃市检察院针对涉案虚假民事调解向仙桃市法院提出再审建议。今年4月26日,仙桃市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裁定再审,并于日前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晏某要求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记者 蒋长顺 通讯员 付友莎)

(责编:江宏(实习生)、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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