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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巡回日”把司法服务带到群众身边

2019年11月28日08:2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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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二巡回日”把司法服务带到群众身边

“周二无会日”,法院干什么?

为切实落实浙江省委、衢州市委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部署及市委“周二无会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有效服务保障党建治理大花园建设,今年以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人民法庭推行“周二巡回日”制度。

“做儿子的怎么能不赡养老人?况且一个月300元生活费不算多啊!”近日,衢州中院到江山市贺村镇某村委会会议室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85岁的原告徐某育有二子二女,丈夫已逝,子女均已成家,被告是长子吴某。徐某身体多病,生活无法自理。之前遵循本地风俗,生活费由两个儿子分别支付每月300元,徐某轮流到两家住宿。后来,被告吴某借故不予履行,被徐某告到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支付相关生活费及医疗费等共计5000多元,其他后续费用依约履行。吴某不服,上诉到衢州中院。

“在当地开庭一方面让当事人免于奔波,另一方面也是想借助熟人效应让吴某认识到错误。”衢州中院民一庭庭长程顺增说,这类案件在农村比较典型,巡回法庭开展以案释法,目的是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记者了解到,实行“周二巡回日”制度以来,衢州市人民法庭采取预约就地开庭、上门办案、车载法庭等方式深入社区乡村、厂矿企业办案,注重选择农村、基层易发、多发案件,有针对性地深入纠纷发生地,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通过邀请人民群众参与旁听、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农村法治宣传。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衢州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312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97件,进行普法宣传63次。

6月4日是个周二,柯城区人民法院航埠法庭庭长王成来到郑某新建好正在粉刷中的三层楼房回访,年过七旬的郑某夫妇拉着王成的手说:“你们这样跑前跑后帮我们解决困难,实在太让人感动了。”

郑某是一名肢体二级残疾人、村低保户,与邻居朱某一家住在同一幢四合院式祖传老房子里,2017年5月的一场大火将老房子烧得面目全非。郑某称,大火是朱某在厨房用火不慎导致的,但是消防部门事故认定确定着火点为朱家的灶屋,不排除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后郑某请评估公司评估,损失达58万余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2018年2月,郑某将朱某及其子女一同告上法庭。

“这不是一个能一判了之的案子,双方的损失都很大,被告朱某已经70多岁了。”王成联合航埠镇大联调中心、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还与当地国土所、规划站等部门人员利用周六对郑某重新建房予以现场确认、丈量。最终,这个案子以“零赔偿”化解。

“法院主动上门了解纠纷风险隐患,与基层干部一起分析研判,有利于降低矛盾纠纷成讼率,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说。

据介绍,衢州市人民法庭定期参加党政部门联席会议,与辖区乡镇联合共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一站式’信访超市”,在镇政府办事窗口专门设置接待和调解场地,推进“引导分流+办案指导+参与治理”的综合工作模式,形成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助的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联调纠纷125件,为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举办讲座8场。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0月23日,开化县何田乡龙坑村文化大礼堂内,50多名村民“围观”了开化法院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法庭审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后,法院干警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这种形式很好,有问题不用专门跑到法院去了,在村里就可以直接问法官。”现场的村民说。

“有案办案,无案送法说法”是“周二巡回日”设立的宗旨。衢州市人民法庭以开展“周二巡回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组团联村(社)服务”活动,主动对接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细胞”,通过“法官讲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让法院司法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为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回应和办理人民群众的诉求,衢州中院积极推行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信息化平台。今年7月至9月,全市法院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共受理案件6474件,结案736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3.55%,全面提升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邱春燕)

(责编:燕文青(实习生)、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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