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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服务中国律师大有可为

2019年12月09日08:3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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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外法律服务中国律师大有可为

1983年10月,中国首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在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中国律师迈出了涉外法律服务坚实的第一步。

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的时间节点,世界律师大会在我国召开,来自全球的嘉宾共襄盛举,进行思想碰撞,这是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40年,中国律师迈向国际舞台的步伐从未止息,一批中国法律人走上世界舞台,他们亲历了国际组织中国队从无到有、从寡到众、从弱到强的变迁过程,从发出“中国律师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奠定了中国律师参与全球法律服务的独有文化底色。

“我深信国际化是中国律师行业的大势所趋,关乎中国律师事业的未来。‘一带一路’倡议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企业走向海外,既要中国企业尊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又要预防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律师大有可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军认为,涉外律师为中国企业走向海外提供法律服务,不仅是自身业务领域的拓展,更是新时代律师的一份使命与担当。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倜作为一名“走出去”的中国律师,亲历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作为中国涉外律师,走出国门办案,一定要对当地的司法环境以及政治、经济形势有实地的考察,不能仅凭查阅资料和自己的主观想象作判断。在国际法律事务中掌握更多话语权,除了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构建相关机制以外,也离不开律师自身能力的提高与视野的拓宽。我们涉外律师应当更多参与到同行交流中去,发出中国声音,刷新中国面孔,有所作为的空间还很大。”

近年来,中国律师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迈越大,中国企业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在维护中国企业与法人的海外正当权益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

金杜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马笑匀说:“作为涉外法律服务的提供方,要想帮助中国企业走上国际舞台,也必须实现自身服务的国际化、专业化,尤其是要逐步培养和增强处理复杂国际化案件的能力。除了充分掌握国内基本的法律法规外,对于涉及到国际法、WTO法、反垄断、反倾销、国际单边、多边条约均需有所掌握并灵活运用,才能在处理跨境项目时游刃有余。”

我国加入WTO以来,法律服务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涉外法律事务与日俱增,但懂英语、通法律的“精英明法”型复合人才非常紧俏。

京师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分所律师邵俊坦言,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与国家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高要求、与客户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国内能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英语专业毕业生,能看懂一般的英文法律文件,但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时头脑里没有概念;另一类是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专业知识到位,但英语基础往往不够扎实,对国际法和国外法的了解也十分有限。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13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启动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一支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国家队”已经初步建立。

如何让更多律师加入到国际交流中去,如何提高律师走出去的积极性,如何让律师行业在涉外法律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是全国律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久经常思考的问题:“涉外律师队伍需要后继有人,要比先行者们更出色,需要先行者们投入更多的智慧、精力和开放的心态为年轻人提供机会、传授经验,在国际法律服务舞台上中国律师不会缺席。”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中国律师紧扣时代脉搏,涉外律师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以坚实的步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记者 刘子阳)

(责编:赖晨璐(实习生)、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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