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发生不愉快或者争吵,为什么要杀人,不用别的方式来处理?”近日,贵州省高级法院在平塘县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出庭支持抗诉。
原来,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韦某于2017年10月认识并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二人因感情纠葛产生矛盾。2018年3月31日晚,杨某来到韦某租住的房屋内,二人再次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争吵。杨某在韦某住处拿起一把菜刀,朝韦某的颈部砍杀数刀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次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15日,黔南州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申请黔南州检察院抗诉,黔南州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对杨某量刑畸轻,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检察院审查后支持抗诉,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后对杨某改判为无期徒刑。
为办理该案,近段时间以来,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法院审委会,认真审查卷宗,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抗诉,带头办理了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
记者注意到,检察长作为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往往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突出更高站位和深层思考,注重深挖案件背后的意义,从而形成更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效果。
前不久,贵州省六盘水市赵某在其微信群中发表辱骂性、抹黑公安英雄人物、侵犯英烈名誉等言论,严重伤害了广大公安干警和公众的感情。
得知线索后,六盘水市检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在被侵害名誉的英烈近亲属明确表示不提起民事诉讼后,六盘水市检察院依法提请贵州省检察院审查批复对赵某侵害烈士名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随后,贵州省检察院成立以傅信平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该案。此案的办理,进一步加大了贵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并制定了宣传方案、成立宣传组织,到学校、自然村、社区等地开展宣传教育。
据了解,今年1月至9月,贵州检察机关入额领导干部481名,直接办理案件17126件,审批案件6万余件,评查案件3086件,列席审委会217件。(记者 李波 张安 通讯员 王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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