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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黄良等3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9年12月21日10:04 |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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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益阳黄良等3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12月20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良、罗文革等3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等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黄良、罗文革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黄勇等30人为参加者形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共同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多起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

  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黄良采取殴打、恐吓、胁迫等手段,16次对4名未成年少女和2名幼女实施强奸,致1人怀孕。此外,被告人黄良及其他被告人还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妨害作证、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多起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良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介绍卖淫罪、妨害作证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罗文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通讯员 李倩云 记者 龚柏威)

(责编:江宏(实习生)、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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