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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鸣枪示威开设赌场牟利

四川洪雅县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

2019年12月25日08:1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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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众斗殴鸣枪示威开设赌场牟利

12月20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对李志高、叶智凌等20人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李志高、叶智凌、蔡俊华等6人为恶势力。

法院以李志高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叶智凌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蔡俊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其余17名被告人均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志高原系广东四川眉山商会名誉会长,蔡俊华原系广东四川眉山商会常务副会长,两人系商业伙伴,蔡俊华与叶智凌是远房表兄弟。2012年以来,李志高、叶智凌与蔡俊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仁寿县城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李志高、叶智凌为纠集者,蔡俊华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2012年的一天,李志高在饭局上得知,吴某某因某物业管理的事情对其进行辱骂、威胁,遂指使蔡俊华找人收拾吴某某。因叶智凌长期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伙混迹于社会,蔡俊华遂向李志高推荐了叶智凌。随后,叶智凌纠集多名被告人,携带手枪、砍刀、钢珠枪等找到吴某某,对吴某某等人进行殴打,并鸣枪示威。

案发后,李志高利用其影响力积极协调关系,使叶智凌等人全部被从轻处罚。李志高、蔡俊华还支付给叶智凌等人17万元作为补偿,并不时向其提供商业项目。

李志高原系仁寿某酒店法定代表人,经其同意后,叶智凌等人在酒店茶楼开设赌场获利。从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叶智凌等人邀约参赌人员来此赌博,并累计向参赌人员出借赌资750余万元。参赌人员不能及时归还时,便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讨要债务。

仁寿县黑龙滩水库系眉山市一级饮用水源,李志高等人无视管理人员制止,购买橡皮船、马达、升压器等电捕鱼工具,多次前往该水库捕鱼,且态度十分嚣张,威胁护渔队工作人员。

此外,法院还查明李志高等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记者 杨傲多)

(责编:江宏(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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