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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庭五院”入驻打造国家级法治高地

南京全力推进江北新区法治园区建设

2020年01月06日08:3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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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庭五院”入驻打造国家级法治高地

2020年1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的十七条举措》(下称“十七条举措”),明确提出“加快江北新区法院建设,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南京片区商事派出法庭等专门法庭”,包括不久前刚成立的南京海事法院以及将要设立的江北新区检察院、“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院、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全部“落户”南京江北新区。

这些专门法院(庭)与已经成立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相映衬,完整描绘了在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国家级“法治高地”的蓝图,将对未来南京、江苏、长三角区域乃至整个华东地区产生极其重大司法辐射力。

打造示范标杆服务高质量发展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江北新区挂牌成立,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3年来结案10566件,接访逾63000人,大量纠纷成功化解在当地,取得了不俗业绩。

跨行政区划管辖、专业化审判为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加上南京特有的区域优势,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围绕第三巡回法庭的“外溢”效应建设司法集聚区构想快速成型。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成立江苏等6个自贸试验区,其中南京片区“花落”江北新区。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标杆。南京片区实施方案提出,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南京市委、市政府支持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健全国际化商事法治体系。”南京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孙道林介绍,司法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参数,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保障,出台“十七条举措”及45项具体任务分解表,可谓恰逢其时,是司法服务和保障南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南京中院围绕建设江北新区“法治高地”的决策“迅猛发力”。“十七条举措”明确提出: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设、南京海事法院运行,支持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院、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落户园区。优化全市基层一审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确保在全国有影响的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成果继续向前推进。

下好法治先手棋服务自贸区建设

从过往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思维,到立法、司法在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在总结经验中不断“修补丁”的被动,这些情况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正全面改观。南京中院在上级部门支持下,积极下好法治“先手棋”,密集推出一连串司法改革领域的重大举措,展露出了“气定神闲”的法治自信。

“自贸试验区不仅是贸易、投资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和试验区,同时也是司法体制、审判机制、诉讼程序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验区。”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介绍,“十七条举措”紧扣南京片区“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对外开放重要平台”三大功能定位,明确法院服务保障的17条举措及45项具体任务。

记者注意到,“十七条举措”不仅要求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建设。加强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技术成果的保护,依法支持南京片区打造“研发特区”“芯片之城”“基因之城”,还提出根据创新高度、知名高度、独创性高度、技术贡献度相应确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综合运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等保护手段,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维护和激发自主创新活力。

围绕打造与国际同轨运作的司法解纷主渠道,“十七条举措”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南京法院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法院的区位优势,依法行使涉外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增强司法国际影响力公信力。

这些“组合拳”之前在国内并不多见。“我们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商事、环境资源四大职能,并助力与国际惯例契合的商事仲裁调解机制构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劳工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姚志坚介绍,南京自贸区片区将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合规跨境金融交易活动、保障南京片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保障南京片区建设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和长江“生态眼”。

法律机构聚集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建设南京法治园区,是江苏省委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江苏、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2020年将是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全国首个法治园区的关键一年。

作为目前唯一被国务院明确要求坚持“法治先行”的国家级新区,南京中院和江北新区1月3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两庭五院”在江北新区集中建设,无疑为江北新区、南京自贸片区的建设发展“加足了分”。

而法律机构的聚集效应还在加速,目前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江北新区法律服务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运作,南京仲裁委江北新区仲裁院与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已合署实体运营,并正在申报增挂自贸区国际商事仲裁院牌子。11家境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以及来自台湾地区的法律事务所已落地入驻。来自日本、美国等数家著名律所正申报进驻。香港国际调解协会将与新区管委会联手共建自贸片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目前,园区首批办公楼正在规划建设中,由南京市委政法委、市相关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牵头成立的江北新区法治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正良好运作。预计未来两到三年内,以第三巡回法庭为首,南京“两庭五院”机构将全部入住园区。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陈宇介绍,将逐步形成集司法、仲裁、调解于一体的多元争议化解体系,在全国可谓“独一无二”。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认为,南京中院第一时间推出护航南京自贸区发展的“十七条举措”,必将为南京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最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丁国锋)

(责编:赖晨璐(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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