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我们全部奋斗所在!最高检:下大气力抓实抓好!
“让孩子们安全、幸福成长,可以说是奋斗的全部所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必须下大气力进一步抓实、抓好!”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表示。
近年来,中央就进一步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步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最高检专门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体现了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的复杂形势
人民也对相关政策案件有更高期待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又有所抬头,犯罪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低龄化、暴力化趋势明显,手段多样、花样翻新,一些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一次次挑战社会容忍的底线。
同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亦呈上升趋势,尤其性侵未成年人、砍杀无辜学生等案件时有发生,引起全社会强烈愤慨。
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让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成才,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和案件处理效果的更高期待。涉罪未成年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始终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识加深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和责任。检察机关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同时,肩负法律监督重任。
记者注意到,司法保护外的五大保护,都与检察司法保护履职密切相关,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校园欺凌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对社会和网络环境结合办案促进加强治理,对政府职能部门保护不力依法监督纠正等。在司法机关内部,检察机关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有责任更有条件全面履行好共和国检察官的主导责任。
“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就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恰当概括。
刚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对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张军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必须下大气力进一步抓实、抓好!”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部署、抓落实
持续推动 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一号检察建议’还要‘没完没了’跟进,持续督导落实。”
在18日召开的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谈到,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打击力度。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他特别指出,这要作为一条司法检察政策来落实。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有部署、抓落实,有声有色,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
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建立性侵未成年人信息查询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各级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
制作播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保护系列节目《守护明天》,帮助一批“误入歧途”的孩子重返社会,涌现出重庆“莎姐”、成都“亮晶晶”、杭州“西子姐姐”等一批大家耳熟能详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
但同时,也要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动党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不断深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把国家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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