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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法委出台十条意见服务复工复产 对症下药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03月02日09:2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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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症下药提供司法保障

   为统筹协调全市政法系统资源力量,衔接好公、检、法、司各部门、各环节工作,重庆市委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意见主要包括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预防化解矛盾风险、优化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健全完善政企对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等10条内容,针对在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自救过程中,劳资双方可能面临的一些具体困难和产生的矛盾纠纷,明确了涉及企业和员工的民商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处理中的相关法律适用、政策理解的具体规则;健全落实诉调对接、裁审衔接机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按法律、政策达成和解;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快速审理、专案专执。

  该意见要求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突出法律服务的“全天候”“一站式”“全覆盖”,比如通过各级法学会、律协组织法律专家和律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讲咨询,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和抗疫一线人员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等;突出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实时性、高效性,比如进一步缩短户籍、交通、证照等审批时间,对特殊情况提供急事急办服务、上门服务,为畅通物流、人流,对企业返岗员工、重要物资运输实行专门服务;突出服务保障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比如通过热线电话、“两微一端”等方式实现诉讼和服务活动线上办、网上办,积极推进在线远程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措施,努力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保障。

  此外,针对企业特别关心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和限制人身自由问题,该意见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得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和资金,加强对涉企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必要性审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记者吴晓锋)

(责编:温璐、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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