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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油点” 规范成品油市场

2020年07月28日14: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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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击“黑油点” 规范成品油市场

近年来,私设油罐、流动加油车、私人加油站等“黑油点”不规范经营行为日渐增多,非标油、走私油销售活跃,成品油非法经营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黑油点”流动性强,监管难。“黑油点”投入小、技术门槛低、收益高,不法分子购置两个大型塑料罐加上一台小加油机即可开始作业。油贩子通过送油上门、应约卖油、赊销等方式进行售卖,交易、加注方式隐蔽,导致查处难度非常大。

油品价格低廉,吸引力高。非标油、走私油贩卖的价格每升可以较正常汽油低1.5至1.6元/升,按一般大货车油箱加满150升柴油计算,每次可以节省200元以上,凭借低廉的价格油贩子便可以吸引一批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

质量不合格,行车安全存在隐患。85%以上的“黑油”含硫量超标,加完油后车辆容易出现动力不足、油不耐用,且发动机出烟颜色较黑等情况,且“黑油”杂质多,余烬容易堵塞车辆的燃油系统,加重积碳。消费者加“黑油”后没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投诉无门。而非法加油车为了节省成本,大多使用已经报废的油罐,极易因油气泄漏而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高利润刺激油品走私源头犯罪。目前成品油走私已形成走私链条,一般由犯罪分子夜间到公海去过驳走私油,随后运到非设关地的私人小码头,分装给各个改装的加油车后运到各地。巨额利润差提供了庞大的买方市场,刺激海上油品走私日趋猖獗。

对此,该院建议:

加大查处力度。公安、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在港口、码头、高速路口等重要关口加大检查盘查力度,着重做好黑加油点、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源头犯罪。海上走私成品油系“黑油”的重要来源,要强化源头监管,对海上改装油船、岸上接驳车严管严查,阻断中小型走私油船过驳到偷运入境销售的重要环节。同时要加强对小型炼油厂、个体油库等监管力度,严查油品来源,对无证照、来源不明的油品坚决予以收缴,肃清市场环境,切实阻断走私油流向市场的通道。

提升消费者鉴别能力。加大对黑油与正规油品质量区别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宣传等途径引导消费者充分了解使用“黑油”的危害。同时开设有奖举报专线,发挥人民群众监管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让“黑油点”无处遁形。(陈倩琳)

(责编:杨绒(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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