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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当庭表示愿当法治宣传员

河南辉县:督促履职推动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化

2020年08月26日08:45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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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告人当庭表示愿当法治宣传员

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裴晓霞)“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宣传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禁止非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通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已在全市全面开展……”日前,河南省辉县市检察院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复函。

今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霍某在辉县市拍石头乡四里厂村山坡上,用电捕机、电瓶、铁丝等物品架设成电网猎捕野兔。2月20日,霍某再次到山坡上观察电捕野兔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在现场发现被电死野兔4只。经鉴定,被电死野兔属于哺乳纲兔形目兔科草兔,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检察官审查该案时发现,许多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存在认识盲区,且法治意识淡薄,并不知道自己猎捕、经营、杀害的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办理该案只是一个起点,如何保护好这些野生动物才是我们最关心的。”承办检察官周冬梅说。办案人员多次到案发地进行实地查看,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调查,以实施精准监督。

今年5月,辉县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时,霍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自愿缴纳损害赔偿金,并表示愿成为保护野生动物义务法治宣传员。同时,该院认为霍某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以电捕方式捕获野兔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适时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同时,该院向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防源头、截流径、抓市场、控餐桌,重拳出击。不仅如此,该案还引起了辉县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了通告在社区、行政村广泛张贴。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种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等流动字幕,多元化地宣传和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更为直观地知晓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更加深入地了解爱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爱护保护野生动物渐成风尚。

(责编:刘霞(实习生)、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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