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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社会专业力量有效融入未检工作

山东滕州:“未检+社工”有三个新模式

2020年11月19日08:42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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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滕州:“未检+社工”有三个新模式

“谭检察官,你们为孩子做的心理疏导起作用了!我儿子已经开始和我们交流,也愿意和其他人接触了。”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未检干警谭洪伟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说出了他儿子近期的成长变化,言语中流露出抑制不住的喜悦。

电话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中被害人小陶的父亲打来的。小陶是一名未成年人,因长期遭受校园欺凌引发严重心理创伤。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了“蓝·荷”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陶进行心理疏导。

专业化社工团队人才济济

“蓝·荷”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该院解锁“未检+社工”工作新模式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将社会专业力量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又一探索。今年以来,该院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通过“检察官+中和社工+专家团的“1+N”服务模式、“社工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活动”双培考察帮扶模式和“司法社工+青年志愿者+第三方”三位一体模式,建立起协助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配合机制,主动引导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等社工资源助力未检工作。

“我院专门成立既熟悉青少年心理成长又精通未检业务的‘蓝·荷’团队,团队中的5名检察官都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中和社工还聘请了4名社会工作师、5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和1名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专业化社工队伍,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基点,采取‘试点先行、项目先行’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该院未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道。

目前,该院已委托社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42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4人次,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3人,心理疏导4名被害人,开展亲职教育6次。

考察帮扶更具有可操作性

该院未检部门采用项目化管理,根据不同案件不同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同情况,细化考察帮扶流程,让考察帮扶更具可操作性,综合运用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等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有效监测服务对象改变的量化指标。

“你画中的房子有门和窗户,说明你希望与人沟通”“你画了一棵枯树,说明你最近心情有些低落”……在进行树房测试活动时,孩子们的画画出了各自的内心场景。参加了两次小组活动的小徐(化名)在思想汇报中写道:“这两次活动使我知道了很多道理,让我懂得了怎样与陌生人接触,明白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后我会慢慢往好的方向改变自己,期待下次活动的开展。”

“以往要求涉罪未成年人每个月写思想汇报,这样的考察容易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起到对未成年人的帮教作用。”据该院未检干警介绍,“蓝·荷”司法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给未检工作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在心理辅导课程中锻炼人际沟通能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改变其自身认知和与家庭的关系,从而预防和减少再犯罪,潜移默化地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正常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三位一体帮教模式优势凸显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该院还打造了以中和青少年司法社工为核心,青年志愿者为辅助,团委、妇联作为第三方进行考核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该院向中和社工提出具体服务要求,中和社工根据要求制定各类服务项目和标准,以社区青少年主动参与,带动涉案未成年人共同参与的方式,鼓励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其间,第三方对帮教计划的实施予以指导、协助和监督,适时对项目的运行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被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12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中和社工的组织下,与青年志愿者们一起走进社区、走上马路,冒着酷暑清扫卫生死角,维持交通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检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不管是迷途知返的失足少年,还是遭遇不幸的无辜孩子,他们的道路还很长,在给予公正的处理后,我们希望再为他们多做一点。”该院未检检察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未检工作社会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切实为未成年人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构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匡雪 姚媛)

(责编:宿琳(实习生)、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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