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三年,两家民企陷入困境
吉林:检察监督赢得当事双方赞扬
2021年01月18日08:09 | 来源:检察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纠纷三年,两家民企陷入困境
“无论是对案件的分析,还是审查调解,都认真负责、公正高效,为我们公司排忧解难……”近日,吉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受到一起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案件两方当事人的肯定,双方都认为检察官案子办得好,谁也不再觉得委屈。
三年前,某家具公司和某彩钢公司就一栅栏安装工程合同产生纠纷,家具公司以彩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安装栅栏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彩钢公司起诉后,历经三年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家具公司支付184万余元工程尾款并按2%的月利率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直至付清之日为止。
2020年10月,家具公司向白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提出彩钢公司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应向其支付利息。彩钢公司则反驳称,该工程已经多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且其在诉讼过程中并没有就工程质量违约提出反诉,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应足额支付工程尾款和利息。
“我们阅卷后认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瑕疵,无论哪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都难以体现公平公正。且两个民营企业在三年诉讼中都承受了较大损失。”吉林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宏宇介绍,家具公司因账户被查封,无法获取政府补贴;彩钢公司因收不到工程款而陷入困境。随着时间推移,利息数额将持续增加,双方损失也将不断扩大,如果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尽快止损,不仅矛盾更难调和,企业还会有破产风险。
为此,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刘宏宇多次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沟通,寻找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的处理方式。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认识到自身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都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家具公司列明详细的还款计划,彩钢公司一次性免去77万余元利息。目前,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和解协议。(孙峰松 张海婷)
(责编:薄晨棣、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