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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新一批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篡改核酸检测结果、妨害国境卫生检验检疫或被追责

2021年02月03日08:17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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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篡改核酸检测结果、妨害国境卫生检验检疫或被追责

本报北京2月2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新一批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此次编发的5个典型案例,体现了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违法犯罪呈现的新类型和新特点,主要涉及核酸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疫情流调等。

据悉,这是继2020年最高检连续发布10批55个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以来,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发布的又一批涉疫典型案例。疫情发生一年多来,全国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7200余人、起诉1.12万余人。其中,共查办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国境卫生检验检疫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类案件135起。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是中央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的明确要求,更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新的一年里依法战疫的发力点。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责任之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补充完善了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情形,增加了拒绝执行政府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出售、运输疫区中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苗生明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未能认真、严格遵守,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就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于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会依法从严惩治。对于篡改核酸检测结果的行为,将综合考虑其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及危害后果,严格适用法律,依法分罪分类处理,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责编:胡园(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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