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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寒地冻,我的心却是热乎的”

湖北襄阳:司法救助实行多元化

2021年02月18日08:15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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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蓝温暖平安年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贺怀静)“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我的心里却是热乎的,因为我体会到一种温暖,它叫司法救助!”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为村民吕某送去4.9万余元司法救助金时,吕某道出了心声。

2020年4月,吕某向该院反映,其父因邻里矛盾,被人用钢管打中头部,经一个多月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某父亲死亡系被告人伤害行为所致。但在吕某父亲死亡之前,被告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个月,送往监狱服刑。吕某认为,原审判决生效后其父死亡,且由被告人造成,原判决量刑畸轻,遂申请检察机关抗诉。襄州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起刑事申诉案。

经调查,该院了解到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吕某为了救治父亲,花费13万余元,还赡养着老母亲,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该院启动“绿色通道”,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办理刑事申诉和申请司法救助等事宜,并迅速向襄阳市检察院申报。襄阳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指导襄州区检察院调查吕某家庭生活状况、测算救助金额,第一时间向湖北省检察院报送。经过三级检察院接力,最终为吕某申请司法救助金4.9万余元。同时,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再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

然而,吕某的心情并没有因此好转。失去父亲的痛苦、经济上的负担和对被告人的怨恨,一度让他心灰意冷。

“司法救助不仅要提供物质帮助,也要注重心理疏导,把解困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实行多元化救助。”襄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介绍,在给吕某发放救助金时,该院特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该院检察官曾静一同前往,开展心理疏导。

“检察官不仅从资金上帮扶,还从心理上为我解开‘疙瘩’,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关心,要重新振作起来,好好生活下去。”吕某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责编:胡园(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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