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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名校”引来“金凤凰”

2021年02月23日09: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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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破产“名校”引来“金凤凰”

  走廊上挂满了学生的剪纸、拼贴、绘画等作品,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传出琅琅的读书声,一些学生在操场上跑步……2021年1月6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代院长许志军一行来到广德市桃李园学校城南校区,看到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感到无比欣慰。

  “我至今都不敢相信当年负债累累的学校能涅槃重生,从破产重整到现在,我们学校招生年年爆满。真心感谢市委市政府,感谢法院,感谢管理人。”校长激动地说。

  这所学校的变化,还得从广德法院创新实施整体出售式破产重整,实现民办学校腾笼换鸟说起。

  名校陷困境申请破产

  桃李园学校城南校区的前身是广德市兴华私立小学(以下简称兴华小学),创建于2002年,是一所民办寄宿制学校,办学范围涵盖1至6年级,办学规模达到36个班级,教学水平在当地名列前茅。

  2006年11月,兴华小学法定代表人王飞勇及股东设立了广德兴华校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校业公司)。由于兴华小学长期高负债运营,王飞勇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大量举债用于学校建设,借新还旧,加之财务管理混乱,没有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而兴华校业公司的设立也主要是为了规避学校的资产不能用于抵押借款的法律规定,方便兴华小学融资;校业公司与兴华小学在股东、资产、财务等方面高度混同,无法区分。

  债台高筑,兴华校业公司于2016年停止运营。

  因学校管理不善,在办学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货物欠款以及教职工工资等债务,到期无力清偿。债权人纷纷起诉,涉及兴华小学及兴华校业公司的诉讼多达数百起。

  2017年9月开始,兴华小学、兴华校业公司出现重大财务危机,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2018年3月,广德法院受理了广德兴华私立小学、广德兴华校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考虑到民办学校的特殊性,涉案标的额大,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广德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兴华小学破产问题。与会人员形成共识,该案的破产审判必须保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兴华小学在破产期间继续正常教学,务必确保教职员工稳定、学生正常上课。会议决定成立破产重整领导组,负责破产过程中各部门协调与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支持法院审理好破产重整案件。

  破产过程困难重重

  “与普通破产案件相比,民办学校的破产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复杂化。该案涉及数千名学生、数百名教职工、500余个债权人,各方利益矛盾交织,处理难度大。”广德法院副院长王军说。

  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共有517个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高达1.31亿元。债权人主要是学生家长及教职工,还有金融机构、建筑施工单位等,并且债权人绝大多数为自然人,清偿期望较高,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低,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面临的将是学校停办,教育教学团队将不复存在,数千名在校小学生将不得不转入其他学校就读。如何转学、如何安排接收学校、课程如何对接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此外,根据债权申报、审核情况及对债务人资产的核实、测算,债务人如果进入破产清算,通过简单快速变现债务人现有资产,极可能出现无人购买的现象,并且债务人的房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有形资产价值也将大幅贬值。预计在清算条件下,可以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的财产将减少1000万元,而因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继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将使劳动债权增加400余万元。

  广德法院与管理人商议,决定实施破产重整。部分债权人对重整充满怀疑和不信任,反对的声音渐渐响起。

  法官和管理人同各方利益群体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教师、学生家长及债权人的诉求,制定了问答手册,就各利益群体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及时解决有关各方的合理诉求,就不合理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广德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用心用情关注每一位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债权人老王因双目失明,行动不便,家庭困难,债权申报时,找不到债权申报地点,无法主张权利,法官与管理人便上门帮他办理手续。开债权人会议时,法院专门派人照顾他;领款时,专门派人到银行帮老王办理,并就未能满足的诉求进行耐心解释。这些举动深深感动了老王。

  “冲法院和管理人对人对事负责的态度,就值得我们老百姓信任。”老王说。

  正是法官和管理人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和方法,打动了当事人,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后续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整体出售式重整实现重生

  民办学校并非企业,是否适用破产法,企业破产法对此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也仅仅提到破产清算,并未提及破产重整和和解这两个程序。因此,对于民办学校是否可以重整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议。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亦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广德法院决定参照企业破产法,推出整体出售式重整方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广德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管理人报酬和其他破产费用方案的报告》《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之后,管理人依据招募方案,将原债务剥离,采用“资产+人员+教育教学业务”的营业事务整体转让模式,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招募符合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重整投资人。

  “这种重整模式能解除重整投资人继续投资办学的顾虑,增强重整投资人的信心,最为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得到有效保护。”许志军说。

  通过与各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沟通、进校实地察看等,符合条件的4名意向投资人经过书面报价及多轮现场报价,最终广德市桃李园学校以3250万元的价格承接债务人的整体营业事务,高出评估价格700余万元。

  桃李园学校在接管兴华小学资产和人员后,改建为广德市桃李园学校城南校区。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明确了债权分类和受偿方案,将债权分为应退学费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三大类,其中应退学费债权、职工债权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60日内足额清偿,清偿比例为100%,其他普通债权采取分期清偿方式进行清偿。会议分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宣告了债务人破产重整目标的实现,营业事务得以重生。

  2020年10月21日,广德法院裁定终结广德兴华私立小学、广德兴华校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至此,兴华小学及兴华校业公司破产重整案,圆满画上句号。(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涂田甜)

(责编:温璐、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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