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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说法丨为何赔偿35.2万元?专访“美团与饿了么不正当竞争案”主审法官

孝金波、实习生唐若璞
2021年04月27日08:1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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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通报,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此前,“美团与饿了么不正当竞争案”备受网民关注,江苏淮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判决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赔偿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35.2万元。有网友认为判决数额太少,对于美团来说不痛不痒,只是“毛毛雨”。

判决赔偿的数额是如何计算的?办案过程中有哪些难点和体会?对于困扰网友的这些问题,人民网“人民说法”栏目记者采访了本案主审法官孙晓明。

原告索赔100万 法院综合考虑审慎确定赔偿数额

原告诉称,被告为抢占淮安市地区市场,恶意阻扰、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该地区相关商户与原告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致使原告遭受巨额经济损失。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

孙晓明介绍,此类案件计算赔偿的数额一般考虑两点:一是被告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的获益;二是原告的损失。“这类案件要计算被告的获益确实很难,在本案中,原告可以就自己在同时段的收入或市场份额减少来举证,但是原告没有。因此,在有能力举证而没有举证的情况下,法院对原告要求100万元的赔偿数额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

美团与饿了么均主营互联网餐饮外卖服务,双方平台的用户群体高度一致,二者具有直接竞争关系。本案中,美团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饿了么必然因此丧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

判决赔偿的数额实际上也是本案的难点。淮安中院综合考虑美团和饿了么的影响力、侵权行为发生的范围、持续时间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损害后果等因素,最终审慎地确定了30万元加上维权费用,共35.2万元的赔偿数额。记者了解到,目前,原告和被告都对一审判决表示上诉。

办案过程难点多 法院规制不正当竞争大有可为

“作为法官,当然希望快、好。所谓‘快’就是在时限内尽快结案,‘好’就是把案子办准了。”孙晓明表示,由于各种原因,美团与饿了么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从2019年10月立案,到2021年3月30日才结案,如何规制当事人滥用诉权和确定赔偿数额是办案过程中的两大难题。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两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延宕诉讼的目的很明显,但是法院又不能不给被告权利。同时,原告的准备不够充分,没有提供因侵权导致市场份额或经营数额减少的市场调研证据或报告,所以法官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十分为难。

对此,孙晓明表示,虽然办案过程中遇到不少难题,但法院的态度是明确的,在规制不正当竞争的过程中,法院大有可为。法官、法院通过努力可以改善营商环境,可以达到公开透明高效的法治环境,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责编:马昌、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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