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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非法交易须严堵严治

胡建兵
2021年05月17日08: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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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要严控小产权房建设,不但不能让新的小产权房增加,而且应该对之前的所有小产权房进行清理整顿。

  最近一段时间,广东深圳小产权房市场刮起“严查风”,让这个一直处于“地下”的市场暴露在风口浪尖上。

  小产权房是指在城乡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购房合同在国土和房管部门不会给予备案,办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属于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建设小产权房,要么是当地乡镇街道投资建设的,要么是经过乡镇街道同意建设的,要么是个人自己违法建设的,不管哪种方式都与当地乡镇街道有瓜葛。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小产权房已成了烫手山芋。但如果放任小产权房进行不法交易,这也意味着以后各地小产权房会越来越多,解决起来越来越困难,可能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产生严重的恶性循环。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即使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小产权房也是不能对外进行交易的。所以,各地要严控小产权房建设,不但不能让新的小产权房增加,而且应该对之前的所有小产权房进行清理整顿,能拆的拆,暂时不能拆的也要对使用等进行规范。

  深圳应根据目前的城市更新条例要求,在城市更新项目立项之前,就要先就村改项目的房产进行确权并在后续回迁给确权权利人,即使购买了也是长期持有等待回迁;而对于已立项的,可能未来政策细则上也会要求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就要对这些回迁类小产权房进行确权。这样一来,就堵住了回迁类小产权房炒卖的漏洞。

(责编:马昌、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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