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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管连续三年给自己“加薪”百万

徐佳 封文璇
2021年06月08日08:31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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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事主管连续三年给自己“加薪”百万

2020年9月的一天,一位女士来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某派出所自首,她告诉民警,自己在苏州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工资报表,侵吞公司资产。这位女士就是刘某,至此,她连续三年、多次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浮出水面。近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该案移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升无门 心生不满

2012年,刘某入职苏州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人事主管一职,负责该公司旗下多家公司的员工薪酬发放。刘某表示,初入公司时,自己工作认真、勤勤恳恳,因为工作量大,经常需要加班至深夜,为此,还两次去了医院急诊。

然而,在经手过几次较大项目后,本以为会获得公司嘉奖的她,却并未得到公司领导的认可。刘某认为,长期以来,领导以各种理由阻止自己晋升、克扣自己的奖金和绩效,自身工作强度与公司薪酬待遇并不成正比。这些想法加剧了她心理状态的失衡,犯罪的念头也在她心中逐渐滋生。

刘某家庭条件并不差,在苏州有房有车,家庭也幸福美满。但为了报复,更是为了寻求“补偿”,她作出了令自己后悔一生的选择——2016年至2019年间,她多次利用公司薪资管理漏洞,虚假报送“工资”账单,侵吞公司资产。

假报工资 暗度陈仓

刘某所担任的人事主管一职,主要负责苏州某房地产公司旗下十几家公司员工的薪酬统计、审核、发放。

每月工资发放时,先由刘某根据上月的员工工资数额、构成,制作一个工资明细表(显示员工姓名),再按照部门名称统计一个工资汇总表(不显示员工姓名及具体明细)。接着将这两份表格交给公司另一位人事主管申某进行数据审核,随后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二人签字无误后再交由财务,财务复核后将钱打到公司银行账户,随后由刘某从公司账户将工资分发给公司员工。

那么,经过多人把关、层层审核的工资审批发放流程,如何使得刘某连续三年谎报工资而不被察觉?这瞒天过海的背后,难道还有别人涉案其中?

经查,公司其他员工对此均不知情,此事是由刘某一人所为。给了刘某操作空间的,是苏州某房地产公司存在的监管漏洞。

虽然刘某之上有平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三人层层把关,但由于十几个分公司的员工数量多、核算量大,“领导并不细看”,只是看看纸质的工资表,“关心一下某个员工当月拿多少钱”。而最终交至财务手中的工资汇总表,也因表中只显示部门名称,并不详设员工姓名和明细,而使得财务无法进行详细核对。

制度漏洞和审核走过场的工作方式,使刘某实际上兼任统计、核对、发放工资的工作,给了她可乘之机。于是,为了达成给自己增发“工资”而不被上级发现的目的,自2016年8月起,刘某便开始在工资明细表中偷加一栏没有名字的工资条,写上工资金额,并通过Excel“隐藏”功能抹去痕迹、掩人耳目。

就这样,一张张“隐藏”着刘某给自己增发“工资”的工资表堂而皇之地从人事主管手中到了人事负责人、总经理、公司财务的办公桌上,经所有人确认“无误”后,钱款便被尽数打至公司银行账户中。刘某给员工发完工资后,便把多出来的钱打到了自己的账户上,用于日常开销和购买理财产品。

自首悔过 认罪认罚

“之前法律意识淡薄,我现在很后悔,对不起公司……”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刘某向承办检察官忏悔。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刘某在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人事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工资报表等手段,侵吞公司财产达150余万元,造成公司多缴纳个人所得税36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通过进一步与该公司沟通,并对刘某释法说理,经刘某回忆和公司确认,承办检察官又追加了其在2012年的另一笔职务侵吞款项约5万元。

案发后,刘某主动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归还了非法侵占所得资金和收益近200万元,承办检察官认为可以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公司薪资管理漏洞,承办检察官向该公司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建议其规范薪资核查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此外,针对案件暴露的该公司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承办检察官还到该公司实地回访,进行案情通报,加强以案释法,引导公司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办案效果。

(责编:莱扎提(实习生)、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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