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杨,女,1967年9出生,1990年参加工作。曾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7年,担任过政治处主任、纪检组组长、副检察长;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4年,担任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副巡视员;在北京市委政法委法制处工作2年,担任处长、副巡视员。近年来,曾获得“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两次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2013年12月至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少年审判、国家赔偿、研究室、对外宣传工作,能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目标,注重抓审判工作质效,重视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保证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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