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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行政审判系列访谈”

嘉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宋鱼水
时间:10月28日 15:00
地点:人民网大演播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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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宋鱼水,女,汉族,山东省蓬莱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66年2月出生,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被分配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2014年5月被任命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主管行政庭、研究室、民五庭。
    宋鱼水同志曾先后当选中共第十七次、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十八届三中全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第九届、第十届执委,2013年10月当选全国妇联第十一届兼职副主席。
    1989年宋鱼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2年至2009年期间曾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民五庭)庭长,主要从事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二十余年来,宋鱼水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7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她被当事人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她成功审理了王庸诉朱正本、中央电视台、王云之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桂香村商标权纠纷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社会各界取得良好反响。
    在工作期间,宋鱼水一直坚持边工作边学习。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律硕士学位;2001年8月至12月作为北京市政法系统高级法律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在荷兰Eumas大学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研究生课程培训;2007年9至2010年6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宋鱼水同志注重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起来,针对民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代表性论文有:《论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人民司法》1999年第2期)、《浅论税务行政行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争议的处理模式》(《法学》2001年第9期)、《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公证性》(《河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论法官的选择》(《法学家》2008年第3期)。主要著作有:《辨法析理  胜败皆服——主审法官宋鱼水司法判例点评》(副主编,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互联网的理性与秩序》(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2月)、《知识产权52案》(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著作权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12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指引与实物解答》(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12月)。
    2001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03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04年被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党中央确立为向全党推出的第一个重大先进典型,并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获全国五四青年奖章;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女杰,被最高院授予天平英模奖;2009年被评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感动中国人物,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1年被评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3年荣获全国首届“阳光四海杯”雷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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