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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胡云腾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韩耀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马维亚
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副司长:
别涛
视频: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视频:云南澄江锦业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时间
:2013年6月18日 10:00
地点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
内容
:“两高”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回答记者提问。 【
视频回放
】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文)
司法解释:降低定罪量刑门槛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司法解释:利用渗井向地下排污等行为可以直接定罪
两高:8种情形可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 严防渎职犯罪
两高明确"有毒物质"范围及标准 包括"灭蚁灵"等
两高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
两高:在医院学校等区域违规排放有毒物质将从重处罚
两高:从严惩处由单位实施的环境污染犯罪
两高:致100人以上中毒认定为环境污染后果特别严重
云南澄江锦业废水致污被罚1600万 董事长获刑4年
紫金矿业严重污染江河被判罚三千万 多名责任人获刑
重庆云光化工违规倾倒危险废物 责任人获刑
企业主胡文标明知故犯投放含危险物废水被判刑10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
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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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罗霄摄)
发布会现场。(罗霄摄)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徐隽提问(罗霄摄)
现场记者。(罗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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