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专家热议数据垄断【2】
2019年03月28日20:33 | 来源:环球网
原标题: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专家热议数据垄断
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吉富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吉富星认为,我们需要用动态的、行为主义视角去看垄断与效率,如果平台行为最终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及其他权益,阻碍了产业竞争及技术进步,那么平台的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垄断。我们需要结合平台商业模式、市场竞争壁垒、社会福利等动态化研判,用包容、灵活、创新、审慎地的态度来对待互联网和平台经济。
图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江莉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江莉以谷歌搜索引擎案为主线,就“搜索中立引擎平台与反垄断分析”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有学者认为互联网应用层的大型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应当对其有中立的要求,例如透明度要求和非歧视要求。以搜索引擎平台为例,搜索中立问题就曾经引起过激烈的争议,但这些理论上的探讨最终未能形成独立的管制要求,仍然应当放在反垄断法第17条下进行理解。她认为,各大平台应对平台接入准则应当具有透明清晰的解释,满足非歧视和透明度的要求。搜索引擎平台的排序算法决定了其服务必然存在一定的“偏好”,判断平台是否违背垄断法,要建立在平台获得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上,如果平台具有垄断地位并且不合理地对搜索排序结果进行了差别对待,就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编辑:张玲玉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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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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