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法治>>专题>>谁是最美基层法官

陈美荣:乡亲们的贴心人

2014年02月25日10:18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手机看新闻
陈美荣:乡亲们的贴心人

陈美荣同志,女,回族,1985年毕业于宁夏法律学校,历任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和审判员,2008年6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参加工作近30年来,作为法官的她像一位护法使者,倾心调解,解决纠纷,有效地发挥了情、理、法之间的良好协调作用,带给群众正义与希望,其工作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许,谱写了法治社会的和谐乐章。突出的工作成绩使她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6年1月被全国妇联授予“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2007年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2008年3月荣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2009年2月被石嘴山市中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0年9月20日被石嘴山市委、市政府评为“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模范人物”,2011年6月被石嘴山市委评为“石嘴山市十大党员标兵”,2012年2月29日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举行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入选2011年12月“中国好人榜”。2013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咱农民工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法官,陈美荣同志曾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通过案件的审理,她能贴近群众的冷暖疾苦,理解群众的期盼,给予各方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和关怀。调解是她首选的结案方式,尽可能的以和谐司法的方式解决分争。

“辛苦了大半年,就指望着拿了工资回去过个年,没想到拖到现在还不给我们。”

“家里孩子的学费也等着我的工资交呢。”

2012年年底,一大群满身灰尘的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涌进了大武口区法院,诉说着自己的苦处,要求法院立即立案向受雇公司的老板讨要欠薪。

驻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室的几位人民调解员,面对众多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感到调解很困难。

“他们要求立案,还是请陈庭长过来处理吧……”人民调解员赵景伟说。陈美荣听了赵景伟反映的情况后,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随赵景伟来到了调解室。

“老乡们,我们大武口区法院为了解决农民工兄弟的‘讨薪’难题,建立了‘讨薪绿色通道’。也就是说,我们先不立案,由我们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给你先调解处理。调解成功了,我们可以再进行司法确认,使大家尽快拿到工资;调解不成功,我再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按程序审理你们的案件。大家放心,法院一定为你们解决好这件事。”陈美荣向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耐心解释。

“李总,请您马上到大武口区法院立案庭来一趟……”做完对农民工的解释工作后,陈美荣立即给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打了电话。

没多久,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来到调解室。

“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挣得辛苦钱,是用来支付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疗费、交家人的生活费……是他们保证基本生活的费用,起诉你们公司也是无奈之举,您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想一想,他们真的不容易……国家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也有许多难处,但我一定想办法支付他们的工资。”

几个小时的调解中,陈美荣没有顾上喝一口水,从情理、法理各个方面对被告公司负责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被告公司的负责人被陈美荣点醒了,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很快达成了付款协议。

第二天,被告公司负责人将拖欠的几万元工资款送到了法院。没有花一分钱,两天内就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们含着眼泪激动地说:“陈法官真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啊!”

“没人管的事陈法官管了”

陈美荣曾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她把调解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尽可能以司法和谐的方式解决纷争,有效发挥情、理、法之间的良好协调作用,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8年10月的一个早晨,秋高气爽。夕阳红的老头老太太们刚从露天广场扭完秧歌,大家有说有笑地谈论着家长里短往回走。一家商店的广告牌由于年久失修,突然倒塌砸在了正在说笑的两位老大人身上。老人被送到了医院,花了不少医疗费。但更烦心的事还在后面。为了讨要说法,夕阳红秧歌队老人先后多次找了社区、商店店主、街道办事处,尽管大家费劲口舌、磨干了嘴皮、跑断了双腿,但还是无功而返,没有一家愿意为此事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无奈之下,老头老太太们招待了法院,陈美荣接待了他们,为减轻他们的诉累,陈美荣还是决定启用“三调联动”。

“陈庭长带上我们人民调解员,多次找到社区、商店店主、街道办事处,给他们讲法律、讲人情事理、讲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她不厌其烦地讲解、调解中,商店店主和街道办事处终于同意赔偿两位老人的损失。”寻联祥说。

“心是自己的主人”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使陈美荣患上冠心病、神经衰弱等疾病。每天晚上难以入眠,工作中时刻揣着药丸是陈美荣难以言表的苦衷。

“仅去年,陈庭长就住了两次医院。每一次都是医生要求她继续住院治疗,但她考虑到庭里人手紧工作重,自己主动要求出院。”立案庭的法官在这样讲自己的庭长。

“每次她住院,我们去探望她,她谈的不是自己的病痛,而更多的是工作。她向同志们询问工作的情况,有多少案件、是什么类型、工作中有什么困难……”

心是自己的主人,用心就能做好。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陈美荣一边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一边将工作中积累起来的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她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定分止争的工作方法—“五心和十二调解法”,“五心”指在工作态度上有“公心、细心、诚心、耐心、热心”;十二法则是冷却择机法、亲情感化法、保全促进法、求同存异法、附加条件法、案例展示法、集合调解法、专家旁听法、证据展示法、判前评断法、适度向社会开放法和拓宽调解途径,还有八个策略:换位思考、沟通感情、营造氛围、明察秋毫、对症下药、把握良机、因势利导、巧借东风。“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运用,给法院的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她总结、推广的“五心十二调解法”,由她审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0%,而且审限断、服判息诉率高,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我是农民的女儿,老百姓就是我的亲人,我知道老百姓在遇到麻烦和困难时的难处和苦处。作为一名法官,我必须尽自己所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这也是我28年来职业坚守的有力支撑。”陈美荣以这样的话对自己作了概括。

“立案信访窗口是法院的门面”

立案庭是法院重要的对外窗口,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陈美荣带领全庭同志,立足本职,一边抓“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一边着眼于诉前矛盾纠纷的化解。

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新形势的需要,她积极投入了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困难救助、诉讼引导和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司法统计和判后答疑等功能建设。随着大武口区法院 “窗口”部门建设的不断完善,已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畅通民意表达、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服务场所。

她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设置了立案信访工作季度动态情况通报制度,即每季度将全院各业务部门审执收结情况、案件上诉情况、涉讼信访及督办情况、司法救助案件情况、诉前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逐项量化,明确完成指标,用文字及直观明了的数据一览表将通报发至院各业务庭室,促进了法院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随着民事纠纷增长的态势,她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裁判在化解社会矛盾这一点上具有相同职责和目标。凭借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组织这一社会资源引入法院,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这种配合和衔接,既彰显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民事矛盾纠纷的一线职能作用,又使本院民事审判工作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还突出了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良传统。截止目前,驻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已接受诉前委托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000余件,调解率60%,自动履行率30%以上。

最为成功的是陈美荣采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程序,为农民工“讨薪”提供 “绿色通道”,用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兄弟拿到血汗钱。来自甘肃静宁县和宁夏隆德、彭阳县等八位民工自2008年8月份开始,陆续受雇于石嘴山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做电焊工,该装饰公司口头承诺每月的5—10日给员工发放工资。截止2010年8月19日,该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拖欠工资53132元。民工们多次催要未果,又得知该公司因另有负债被采取保全措施,怕“讨薪”无果,遂急忙上访。经援助律师的指引,一同起诉至法院。当陈美荣得知这是群体上访的“讨薪”纠纷时,她赶到现场接待,立即决定为他们启动农民工“讨薪快车道”程序,即暂缓立案,引导他们选择诉前调解机制。片刻后,装饰公司的经理被通知到达调解室。当他认可起诉拖欠工资的事实时,陈美荣向他们阐明诉前调解的零成本优势,强调八位民工的生活艰苦,启发该公司经理从内心理解和体恤八农工起诉的无奈之举。公司经理最后愿意支付工资,与农民工很快达成了付款协议。陈美荣为了增加付款协议的保障性,适用了司法确认程序,即该付款协议受法律约束。于是,八位农工手里拿着法院的确认法律文书,没花分文诉讼费用,结束这场讨薪纠纷。

“履行社会责任是法官的义务”

在平时工作中,陈美荣注意以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积极开展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在她担任石嘴山市第七中学法制副校长期间,选择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开展模拟法庭及要求学生观摩法院,教育社会青年和学生做知法、守法公民。

为了推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运行,引导基层调解组织广泛参与调解,她经常就一般性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就地向人民调解室进行指导;还集中就调解策略和技巧对大武区所辖的320多名村、社区及司法所的调解员进行专题讲座.

陈美荣还曾被任命为大武口区机关企业工委指派的非公有企业的党建指导员。她先后协助石嘴山市远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华晨投资有限公司及宁夏汉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党支部,解答法律咨询、指导,密切了党群关系。期间,她主动启用“三调联动”机制,为石嘴山市远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前化解拖欠钢材货款纠纷4件,为宁夏汉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前化解拖欠物业费纠纷18件。

“立一身正气,守青莲之志”

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保障。作为一名法官,陈美荣始终注意法官品行的修养,办案态度谦和,举止儒雅,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她把“身如翠竹,立一身正气,心似磐石,守青莲之志”这句话作为电脑的屏保,时刻警醒、鼓励和鞭策自己,并作为自己应当坚守的基本职业操守。

多年的审判实践使她体会到,法官的口碑深深地影响审案的公信力。

2005年1月的一天下午,正要下班时,一起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来提交证据材料,顺带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了陈美荣的面前,告诉她这是给她的辛苦费。陈美荣没有丝毫犹豫地就将信封推了回去,义正言辞地说:“这你就做错了,法官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你不是要求法院公正处理吗?为什么还要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你应该相信法院,相信我们法官会公正执法的,请你把它拿走。有话开庭时说,有证据开庭时举,法院办案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一席话说得来人面红耳赤,收起信封走了。陈美荣望着那个匆匆离去的背影,心中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虽然当时她还住在一套60多平米的旧房里,但“法官”不仅是一个神圣的称谓,更是法律的守护神、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不是赚钱的工具。这件事,更加坚定了她秉公办案的决心。

也曾有律师私下建议她介绍其代理案件,她婉言相拒,可能引起民众怀疑法律权威的事她不会去做。法官的两袖原本就应当是一股清风,法官的胸间原本就应当充满正气。

办案时,遇到有人说情,她总是因势利导,使说情者成为我与被说情者沟通的媒介。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用心来衡量法官的分量。“案子到了陈美荣的手里,我们就放心了”。听到当事人与律师们这样说,她的心里溢满了感动。这是人民群众对她最高的褒奖。

分享到:
(责编:张雨、李婧)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