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榕概,男,1968年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现为佛冈县人民法院汤塘人民法庭庭长。他扎根基层法庭工作20多年,立足岗位,心系百姓,秉公办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是所在法庭办案最多的一个,调解结案达90%以上,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申请再审、无上访缠讼。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蓝榕概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佛冈好人、清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个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一、心系百姓,坚持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
蓝榕概很热爱法官这一职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他的追求,不管是什么条件都不能让他从这个岗位上退下来。正因为这一份执着,这一份热忱,蓝榕概坚持了六年,终于把司法考试考过关。其实他这般执着,不仅仅是因为热爱这份职业,更是因为他的为民情怀,贫苦出身的他,特别懂得群众的不容易。他曾说“农民兄弟打官司不容易,作为人民法官宁可自己辛苦点,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减少诉累。”朴实的话语道出了他的拳拳爱民之心。龙山镇黄塱村59岁的村民陈某灿被路过的货车撞成重伤,导致住院治疗。陈为赔偿问题起诉至汤塘法庭,蓝榕概接案后,没有简单地审理下判,而是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先后3次到英德找到肇事货车司机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工作,李某被蓝法官的精神所打动,及时把2万多元的赔偿款打到了陈某灿的银行账户。陈某灿拿到赔偿款激动地说:“蓝法官这个人实在太好了,为我们这些种田的农民着想,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帮我把赔偿款要回来了。” “像这样的事情蓝庭长不知办了多少回,他对待人民群众如亲人一样,工作认真负责,能力非常强,帮了我们村不少忙,为我村解决了不少民事矛盾纠纷,这样的好法官少见。”龙山镇黄塱村委书记陈惠玲如是说。
二、公正司法,坚守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
“案结事了人和谐,服判息诉无申诉”——这是蓝榕概对自己的工作要求。他说,案件不仅要结案、要履行完毕,还要使双方当事人真正服判,没有申诉。他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23年来,蓝榕概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申请再审、无上访缠讼。
曾有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朱某驾驶无牌摩托车搭载着朋友与林某驾驶并搭载着其5岁孩子的摩托车相撞,朱某受伤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7000元。因双方当时都离开了现场,几天后才报案,交警出示的事故责任书是同等责任。朱某父亲遂起诉林某及林某的丈夫,也就是车辆所有人朱某某,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案件刚到法庭时,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蓝榕概到被告林某家里去了多次,可被告一直闭门不纳。双方都放话要报复对方,情况很紧张。同事们都觉得无法调解了,但他认为这样的案件判决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是得调解。被告不开门,不接电话,他就给他们发短信,坚持不懈地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他了解到两家人本是同姓宗亲,“同拜一座祖宗山”。眼下清明快到了,他便抓住机会,对双方诠释法理的同时,更从亲情入手,劝双方不要把钱看得太重,莫要耽误了清明扫墓,损害同族情义。 在他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并即时履行完毕。结案后,双方当事人感慨地说,要不是蓝法官,恐怕这个清明也过不了了。
希望每个案件都服判息诉是蓝榕概一直坚持的理念。“案子到了手里,第一时间去了解案件和当事人的情况,做大量功课,考虑如何调解。调解要贯穿始终,决不放弃。”他曾这样说。其实别看他胖胖的身材,可是他的心却细得很,也非常有亲和力。
余某是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2010年10月29日,两名未成年人梁某和谭某进入工厂车间,无故将其头部打伤,事后余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为轻伤。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余某一纸诉状把梁某和谭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 蓝榕概解情况后发现,两名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已经脱逃,且两人本身就是网上的通缉犯,至今还未抓到。两人家境困难,即便下判了,也很难拿到钱。
为了快些拿到钱,余某还打算到广州请律师。他认为没必要,请律师至少要花掉数千元,不如协商解决。但考虑到余某在工厂里工作,不方便请假,而且出院后身体尚未完全康复,他就亲自到工厂里找他,进行调解。庭前又将其和被告的监护人召集到法庭进行协商解决。经过反复调解,终于协商好赔偿9800元,双方都表示能够接受。他看着余某拿着这么多钱不安全,就亲自开车送余某到银行把钱存了。存完钱后,余某忘记了身上没有钱回去,他就自己掏10元钱给余某坐车回去。事后他也说到,其实当事人,尤其是外省的那些当事人来一趟不容易的,他们来到佛冈打工,为佛冈经济发展做贡献,我们也要维护好他们的权益。
三、廉洁自律,只为心中有座天平
“公正廉洁、勤政为民”是蓝榕概的一贯作风,他始终牢记“公生明、廉生威”,时刻保持着一身正气。国珠集团行政总监陈国雄说,他曾多次邀请蓝榕概来公司讲课,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法、外贸交易合同等等。可是他是难得的廉洁,又具有奉献精神,我们请他来上课,帮忙审合同,又帮我们办了许多案件,可从来不讲吃不讲钱不讲时。陈国雄感慨地说,“现在很少这种人的,有些人专门掐着饭点来。可他呢,工作到了吃饭时间,就说饭堂有饭,回去吃,从来不接受请吃请喝。可一有工作上的事,就随叫随到。”去年,广州一家公司欠了国珠公司一百多万元,国珠公司起诉到法庭。蓝榕概了解情况后,马上到广州当地去了解,发现那家公司并非故意欠款,确实是因为经营存在问题。回来后马上组织双方坐下来协商。谈了两次就谈妥了,双方各做了些让步,分期付款,钱已经快还清了。
四、扎根基层,奉献其所能奉献的
蓝榕概1991年到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到现在庭长,扎根基层已经有23个年头了。23年来,他始终如一地立足岗位,奉献自己,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近5年来,他办的案件中调解率始终排在本单位的第一位,并总结出其独特的“调解五法”,2011年他收案137件,调撤结案135件,调撤率达98.5%。他的先进事迹及调解经验在《清远日报》、《法庭》杂志均有介绍。2012年4月,人民法院报新闻部主任荀红、新闻部记者沈荣对他进行了单独采访,并走访了相关当事人。采访结束后,在《人民法院报》作了题为“蓝法官的调解经”的长篇报道。佛冈法院利用蓝榕概这块调解招牌,探索“师傅带徒弟”的法官培养模式,逐步建立起群众认可的“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2012年 12月11日上午,广东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室——“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在佛冈县汤塘镇汤塘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工作室成立后,来找蓝榕概调解矛盾的人也就更多了,无论是村民间的矛盾纠纷,还是政府机构需要协调帮助,也纷纷地找上他。当地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矛盾先别吵,到法庭找肥佬”。至此,肥佬法官的事迹便出现在了《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主流纸质媒体以及广东卫视新闻联播上《我在基层》栏目、南方电视台新闻等电视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