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法治>>专题>>谁是最美基层法官

春强:百姓之事无小事

2014年02月28日09:27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手机看新闻

春强,男,珞巴族,生于1980年10月,中共党员,2003年7月参加工作,墨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法官。2003年,春强同志从西藏民族学院毕业以后,毅然放弃了日喀则地区的工作机会,向组织申请回到家乡,进入墨脱县人民法院工作。那时的墨脱不通车、不通邮,通讯困难,生活困难,加之处于喜马拉雅断裂带和墨脱断裂带上,地质活动频繁,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气候潮湿多雨,蚊虫、蚂蝗、毒蛇极多,重重困难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办案得靠双脚来回,最远的乡单线要走4天,都是靠脚踩出来的小路,险峻陡峭。在墨脱要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十分的辛苦和危险。面对层层困境,春强同志与其他法院干警不畏清苦,发扬老西藏、老墨脱精神,恪守司法为民宗旨,以实干精神推动墨脱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立足群众,服务为民

墨脱县共有七个乡镇,但只有格当乡设立了一个法庭,偏远乡村的农牧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诉讼难”的难题。因此要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就必须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春强同志刚参加工作时,还未设立格当法庭,墨脱法院也只有3个人,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他始终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好普法及调解工作。在没有成立驻寺办之前,驻村驻寺都是从政法队伍中抽调,春强同志在德兴乡玛尔崩寺驻寺时,时常帮助农牧民干农活,与农牧民同吃同住,同甘共苦,对待农牧民老阿妈跟自己的亲妈妈一样,深得农牧民的拥护。

在墨脱,地广人稀,真正的大案要案并不多,然而农牧民群众之间的小摩擦小纠纷却时有发生,在春强同志心中,群众权益无小事,百姓之事无小事,每遇到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都尽心尽力,即便再小,他也视为大事,一心一意、尽心尽责办好,满腔热忱的对待当事人,这些事看似平凡简单,却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体会到了法官的平易近人,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心理距离,打消了疑虑,增强了对法院与法官工作的理解,减少了对立情绪,利于说服、调解工作,增加服判息诉率。

由于交通闭塞,春强同志时常跋山涉水徒步入村调查取证,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以“百姓思维”为民着想,深入案发地及周边区域,走访群众与基层组织,贴近群众调解纠纷。2007年,在达木乡的一起借款纠纷中,借款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拒不还款,春强同志多次前往晓之以法,后借款人又以乡俗为由,坚持要把欠款归还给已经离开墨脱的中间人,春强同志又经过多次协调,找来中间人,最终使欠款得以归还。这些事情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的平凡甚至有些琐碎,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平凡与琐碎,才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得到了百姓的拥护和支持,春强同志用司法为民的真诚和爱心,擦亮了法官工作这扇窗,使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连接得更紧密。

二、公正司法,平持准绳

“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人民法院最重要的职责是定纷止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需要明辨是非的智性、持天下平的理性。法官是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员,也是司法公正的维护者,需要更多地审视自己的使命,更好地承担起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而这更是司法公正的内驱力,也是法官对抗邪恶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春强同志正是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刚正不阿的人民法官。

曾有扎某诉普某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扎某将一辆农用运输车卖给普某后,双方签订了购车款还款协议,因普某迟迟未按还款协议进行给付,扎某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于2013年9月2日依法做出判决,但被告普某仍不按照生效判决书的给付义务进行给付,在几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扎某向我院提起执行申请,12月23日下午,经我院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普某在天路公司负责的背崩路段有务工费1万多元在24日下午要结算,我院决定派出由春强副院长带队的执行队伍前往背崩乡执行此案。

12月24日上午,法院执行工作组一行4人驱车前往背崩乡,达到天路公司背崩段项目部时,已有30多名务工人员在此等候务工费发放,被执行人看见我院执法人员和车辆后情绪极度不稳定,倚仗自己务工的老乡多,多次掏刀要挟、拉扯、推搡执法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春强同志不妥协、不冒进,沉着指挥,及时将现场情况电话向万春院长作了汇报,在万春院长请示县委常务副书记魏长旗同志和政法委书记刘明同志后,立即决定对被执行人实行拘留,在背崩乡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将普某制服并带回了法院,彻底浇灭了普某的嚣张气焰,成功将其务工费扣划。此次执行工作,依法维护了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强化了司法权威,是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的典型案例。

公正是司法的核心,是审判工作永恒的追求,是法官职业道德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春强同志以一身浩然正气,在种种个人威逼利诱面前,铁面无私,秉公办案,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保证法律正确适用,维护被侵害人的权利,使当事人和社会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三、两袖清风,廉洁奉公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公”必须要“廉”,“廉”是“公”的基础和保证。司法廉洁,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证。作为人民法官,必须廉洁自律,不受情、权、钱等各种利益的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只有坚定地保持司法廉洁性,做到一尘不染,才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才能保证司法为民。

春强同志生生在墨脱、长在墨脱,学成后又回到墨脱,进入法院工作,自然免不了涉及亲情乡情的案件,但是在原则问题上,他是旗帜鲜明,大公无私的。作为一名法官,春强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说情辞掉。他拒绝亲友同学的多次登门说情,谢绝当事人的各种请吃送礼,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由于春强同志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他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的好口碑。

春强同志就是这样,十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清贫,面对艰辛,乐于清廉,这正是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一名法官的高贵品德。他坚守淡泊、远离各种诱惑,洁身自好,恪守高贵的品行,真正做到不役于物,直道而行,用自身的模范行动为身边的干警树立了榜样,维护了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执法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维稳戍边,默默奉献

由于墨脱冬季大雪封山,夏季又有水涝、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进出墨脱的难度极大。过去进出墨脱得靠天时地利,看老天开不开眼,否则,山路、雪峰、泥石流、塌方阻隔,一切都会化为泡影。春强同志回到墨脱投身到司法工作以后多次历经种种险境,突破重重阻隔出入墨脱。曾经为了参加司法考试,千方百计沿江而出,涉险蚂蝗区,历经半月才走出墨脱。

墨脱境内更是多雨、潮湿,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全县目前尚有3个乡不通公路。即使通车的乡镇,也经常出现泥石流、滑坡,道路崎岖坎坷,交通条件异常艰难。不论下乡办案、开展维稳、驻村、驻寺、普法等工作,还是审判和执行案件,经常靠步行和人背马驮,要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十分的辛苦和危险。因为春强同志是墨脱人,通晓门珞语言,方便与农牧民群众深入交流,这些年来,他不是驻寺就是驻村,俨然成了“驻村专业户”,深入基层一线,入村调解群众矛盾纠纷,从事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尤其在背崩乡边境村江新村驻村期间,维稳戍边、普法宣传、边境管理等大大小小的工作都不容忽视,春强同志真正做到了长期扎根基层,从无怨言,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基层百姓排忧解难。

分享到:
(责编:李楠楠、李婧)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